炎熱夏日,T恤成為最佳單品,百搭的造型和款式讓我們不必再為穿衣發愁。然而,關於T恤的話題遠不止此,「一件T恤就是一個態度」。馬克·迪克森在他那本風行一時的《T恤的歷史——從內衣到外套》中說。除了牛仔褲和比基尼,似乎很少有一類服飾能夠像T恤那樣承載如此繁複的意識形態,並及時反映那些影響到我們生活的變革。
永不過時的T恤
與牛仔褲一樣,T恤永遠不會過時,因為它沒有套路,也沒有潮流,每個設計者都可以有不同的想法,千變萬化,完全自由地表達。很多設計師,即使專業與服裝無關,也喜歡設計一些T恤,自己穿也好,送朋友也好,是一種有趣的交流方式。
雖然大多數「T恤史」的書籍都記載著,1942年,為了讓腋下汗水迅速風乾,美國海軍為它的士兵設計了白色圓領的T字短袖襯衣,宣告了這一今日每個人衣櫃中的必備之物的誕生。但如果我們追本溯源,就會發現T恤實際上是19世紀內衣革命的產物。工業革命使得棉紡織品逐漸取代了亞麻,由於自行車、游泳、網球等戶外運動的逐漸流行,內衣開始率先轉變為可以暴露在外的臨時運動服裝,短筒內褲演變成了拳擊短褲,棉制短袖內衣則成了運動外套,從而一舉消除了公共領域和私人空間在身體上的隔閡。
在誕生幾乎60年後,T恤似乎成了我們的第二層皮膚——根據統計,每個美國人平均擁有6.5件T恤。T恤更像是我們的身份證明,從醒目的商標到玩世不恭的口號,都在表達我們刻意想表達或迴避的東西。2006年12月9日,印第安納州布魯明頓市的阿隆·沃特克為了創造吉尼斯世界紀錄,穿上了160件從小號到10XL不等的T恤,明白無誤地暗示了這個消費時代我們企圖佔有一切的願望。
極富創意的媒體
在這個精英、草根同時上陣的時代,T恤變成了一種極富創意的媒體。「我可以把帶有我名字的被撕破的T恤賣了,它們準能賣100萬。」這是玩世不恭的馬龍·白蘭度在誇耀他的T恤——當然,你一定也對那件出現在《慾望號街車》中的T恤記憶猶新。便宜的或是昂貴的並不是問題所在,我們只要確認在T恤上能夠實現無法估量的創意。貝克漢姆穿上皇馬球衣僅7個多小時,該俱樂部的球迷用品商店就賣出了8000件「23號球衣」,創造了「西甲」歷史上球衣單日銷售的最高紀錄。
T恤被明星們的魅力所籠罩,這就是T恤廣告效應強大的原因。誰敢打賭說自己從不穿T恤,立馬就得被口水淹沒。在這個強調肯定自我的時代,T恤更是表達各種主張和觀點的最直接、最快捷,也是最容易操作的個性化媒體,從人性的渴望到國際事件,哪一個沒在T恤上留下點兒痕跡?今天的T恤各顯神通,各色地盤被T恤佔領擴張。時尚界、藝術圈、體壇、商家、娛樂場,T恤的身影總是活躍繽紛,讓你的視線緊隨其後欲罷不能。從平民到貴族、由前衛狀態過渡到流行時尚,一路走來,淘盡熱鬧繁華。
T恤和牛仔褲、球鞋一樣,是人們最不可缺少的服裝。無論時裝品牌的大小都將T恤列入銷售的單品中,用它詮釋最新的流行趨勢;在街頭踏著滑板、捧著籃球的年輕人,總是穿著超大T恤和寬鬆牛仔褲以顯示他們的不羈和叛逆;世界時事風雲變幻,一有大事發生,T恤總能以最快的速度「報道」消息,傳達民意;T恤已成為最個人化的藝術作品,人們花很低的價錢就能買到一件T恤,將它和不同風格的服飾隨意組合,自由表達著對生活和世界的看法。T恤走過了一段很長的演變歷史,現已成為全球通用的「語言」和政治經濟文化變動的「晴雨錶」。
個性是惟一規則
由於T恤衫是人們在各種場合都可穿著的服裝,款式上的變化不大,因此個性就成為T恤客的惟一挑選規則。如在T恤衫上做適當的裝飾,即可增添無窮的韻味。採用油性簽字在淺色的T恤衫上用英文字母或中文拼音字母寫上自己或心中偶像的名字,也可畫上幾筆簡單而充滿情趣的簡筆畫,顯得瀟灑而別緻。五彩毛線在T恤衫的兩隻袖子上挑出斑斑點點的小碎花或是簡單的幾何圖形,同樣顯得別有情趣。另外還可以把兩件花色迥然不同的T恤衫縱向剪成兩半,互換後再拼縫起來,可形成特殊的風格。把不再穿著的舊T恤衫下沿剪下一圈,可作髮帶使用,顯得更加活潑可愛,充滿浪漫主義的情調。通過這些加工製作,可使T恤衫增添無窮的魅力。
件件T恤款式似乎都差不多,變化的無非只是領、袖之類的細節。想要出位,還得在圖案上下功夫。無論是Rock味十足的人像,還是搞笑的幽默圖案,都是今季大熱,喜歡哪種風格,大可對號入座。 |